境外交换课程学分认定流程

发布时间:2019-03-27

同学们境外交流学习结束后,凭交流学校所提供的正式成绩单,可在返校后第二学期前六周内申请成绩认定。具体境外交换课程学分认定流程如下:

一、收到正式成绩单 (原件)

二、前往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网址:http://jiaowu.ruc.edu.cn/displaynews.php?id=5620

三、填写课程认定申请表:

1、在交流学校学习情况:

(1)课程中文名称/课程外文名称:课程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都要填写,其中:a.课程名称直译后在培养方案上有对应课程的:直接认定;b.课程名称直译后在培养方案上没有对应课程的:将国外课程教学大纲发至培养方案上相近课程的任课老师邮箱,询问任课老师是否可以认定为该课程;c.转为发展指导的课程直译即可;

(2)学时、学分、成绩:填写国外学校课程的学时、学分、成绩。

2、我校认定课程情况:

(1)课程门类:按照商学院培养方案填写(学科基础、专业必修、专业选修等);

(2)学分:按照商学院培养方案填写,国外课程学时需大于或等于商学院培养方案上的学时才能认定课程(45分钟=1学时,17学时=1学分);

(3)成绩:教务老师填写。

*注:每份申请表后均需附上成绩单复印件。

四、申请表办理流程

教务老师认定成绩并审核签字(明商612)

所在专业系主任审核签字

领导签字盖章(明商612)

学校教务处签字、盖章(崇德东楼(科研楼B座)701、604,一份申请表留学校教务处存档)

另一份申请表交至明商612

教务老师在系统录入成绩

学校教务处在系统审核通过

微人大成绩单显示认定课程

学生核对,有问题及时与教务老师联系。

五、其他

1、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参加授课语言为非中文的境外学习项目,学生一学期修课4门及以上时,可有一门课程申请以P/F计成绩,该课程认定学分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2、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技能课(大学英语、公共数学等)、原典课、通识教育以及素质拓展课(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学分必须在我校获得,不能由境外交换课程转换。

3、成绩单上的所有课程必须全部转换,包括缺考和不及格课程。


4、其他具体细则详见教务处网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

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http://jiaowu.ruc.edu.cn/displaynews.php?id=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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