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3-27
1、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商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试卷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
2、如查询课程为本学院开设,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商学院教务办公室与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如查询课程为其他学院开设,则由商学院教务办公室出具证明给开课学院,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开课学院教务秘书与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查阅结果反馈给商学院教务办公室。
3、查询结果最终由商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给学生本人。
4、经查询如发现确有阅卷错误或登分错误,教师应重新调整成绩,并经教师所在学院批准后向教务处提出成绩更改申请,具体流程参见《教师申请更改期末成绩办理流程》
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