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31

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学术交流,加强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建设,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商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以下简称“论坛”)。为规范和加强论坛的实施与管理,保证论坛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坛旨在促进博士研究生扎实学习理论与方法,积极关注学术前沿,深入学术研究、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效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激励博士研究生收获更多学术成果。

第三条 论坛主题要围绕学科前沿,紧密结合商学院学科建设特点,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学术自由的方针,同时注重新兴领域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第二章    论坛内容

第四条 论坛以论文交流和专题报告为主要形式,面向全院博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征集,并选拔优秀论文进行论坛报告。可适当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做点评嘉宾,就本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广泛、自由的学术交流。

第五条 要求商学院已获得校级、院级各类项目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进行一次论坛报告,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参与论坛交流。


第三章   论坛组织

第六条 论坛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研究方向分专题,每年举办若干个专题分论坛会议,会期一般为1-2天。

第七条 各学系每学年推选出一名“博士生学术主任”,由该系具有AQ资质的学科负责人担任,并作为论坛组织委员会委员,负责论坛举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八条 论坛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各学科相关教师、专家组成,负责论坛投稿论文的遴选、评审及会场报告的点评;执行委员会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学科负责人及在读博士研究生组成,负责论坛的组织协调、日程安排及会务执行工作。要积极发挥博士研究生在论坛组织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第九条 论坛印制优秀论文集,颁发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证书”,并对优秀论文予以奖金鼓励。


第四章 论坛实施

第十条 博士研究生自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生自博士一年级开始),每学年春季学期3月31日前,须投稿提交一篇工作论文或未刊发期刊论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院老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至rbsluntan@163.com,以汇报上一年度学术活动情况,并参加优秀论文评选,投稿论文要求突出原创性。

第十一条 每学年5月份,各学系根据不同学科与研究方向的投稿情况,确定分论坛主题,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投稿论文总数的20%~30%遴选作品入选分论坛,同时执行委员会制定会议日程、提交会议预算,开始论坛筹备。每学年7月前两周内,各分论坛召开,评选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论坛参与情况与学术讲座成绩挂钩。在完成各学系学术讲座出勤要求的基础上,向论坛投稿者可根据作品质量获B、B+成绩;作品遴选进入论坛者可获A-成绩;在论坛上获评“优秀论文”者可获A成绩;未参与论坛投稿者,学术讲座成绩计为不通过。

第十三条 论坛设立优秀论文奖励,分一等奖(贰千元)和二等奖(壹千元),按投稿论文总数的10%和20%评选(可空缺)。该奖励可与学校或学院设置的其他形式的奖励重复。

第十四条 各分论坛结束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论坛总结材料,内容包括:

(一)论坛总结一份,含论坛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

(二)入选论文、优秀论文名单与论文题目,学术论文及报告集;

(三) 论坛活动相关图片、会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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