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

发布时间:2019-03-27

按照培养计划进行专业实习,是促进学生运用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观察问题、提高专业分析能力的有效方法,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必要形式。专业实习是必修课,以4学分计;学生实习成绩以百分制折合等级进行评定。本科学生应认真对待专业实习,在实习期间需要制定实习计划,定期完成实习记录(不少于30篇),进行实习总结,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不少于3000 字的实习报告。

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本科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细则,集中安排时间,采取分散实习或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科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 周,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为准。学院将对学生的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并向教务处推荐优秀实习报告,由教务处汇总、制作《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实习报告集》。

本科学生可从教务处主页(http://jiaowu.ruc.edu.cn)下载实习手册,自行打印,并按照封皮、《实习计划》、《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实习单位鉴定》、《本科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报告》的顺序装订,其中《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单位鉴定》需提交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原件,填写实习报告各表的日期时应注意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实习单位鉴定等各表间的时间前后逻辑关系。

全院实习(工商管理-法学实验班除外)均在第六学期1-6 周进行,学生需在当学期第9周周五17:00 将导师评阅后的实习报告交至明商612,实习报告统一左侧装订。


相关文件:

6-专业实习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实习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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