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

发布时间:2019-03-27

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配合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通过组织学生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社会研究、社会调查及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纳入学分制管理,计2学分(必修),具体要求参见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1. 定内容

本科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获得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

1) 参与学校组织实施的“千人百村”社会调研活动,并获批结项;

2) 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织,教务处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并结项;

3) 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织,教务处、文化科技园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并结项;

4) 参加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及学校组织,校团委具体实施的各类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设计竞赛,且获奖;

5) 参与校团委设立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仅限社会调研类,不含社会服务类和社会考察类),且该项目获批结项;

以上5 类项目的研究报告允许项目团队成员共享,但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6人;

6)参加学院组织实施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训练项目等,并独立完成一篇不

少于5000 字的调研报告;

7)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一项社会调查,并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

2. 成绩评定

学校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组织实施及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管理。各学院建立以本科教学主管副院长为负责人、以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工作。

综合考虑各项目结项、评奖进度安排,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的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第三周开始,至第八周前结束。学院应在学分认定工作开始之前通知学生提交调研报告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学生的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成绩由学院学分认定小组安排相关指导教师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成绩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百分制折合等级进行评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科学生,其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成绩原则上可直接评定为A(学分绩点为4.0):

1) 参与学校组织实施的“千人百村”社会调研活动,且在评优中获奖(含团队奖、个人奖);

2) 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织,教务处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且该项目结项评审成绩为“优秀”;

3) 参与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组、教务处、文化科技园具体实施的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且该项目结项评审成绩为“优秀”;

4) 参加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实施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共青团北京市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的“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的首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且获奖;参加学校组织,校团委具体实施的“创新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竞赛,且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

5) 参与校团委组织实施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限社会调研类,不含社会服务类和社会

考察类),且在评优中获奖(含团队奖、个人奖);

6) 参加学院组织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训练项目,独立完成研究报告并获得

特等奖、一等奖。

不满足上述相关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学分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质量给予相应的成绩评定。

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如出现捏造数据、篡改数据、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并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学分认定的相应材料应作为本科教学质量体系的正式文件保存。

学生需在大四寒假之前完成以上项目,以便进行学分认定,并于第八学期第2周周五17:00 之前将调研报告和结项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统一装订(左侧装订,不用加塑料封皮)后交至明商612 进行学分认定。如符合成绩评定的6 项规定之一(成绩可直接认定为A),直接提交调研报告和结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即可;若不符合上述任一规定,则需要将调研报告和结项证书交指导老师评阅成绩后一并交至明商612,组长若为本院学生,仅需组长导师打分,其他小组成员共享成绩。


相关文件:

4-相关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社会研究和创新训练学分认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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