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国际会议资助申请

编辑:硕博教务办公 发布时间:2023-05-17

一、学校资助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https://grs.ruc.edu.cn/info/1017/2808.htm,请于2023年6月5日之前,在系统内提交符合研究生院资助要求的参会材料。具体资助金额请参照研院通知内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

二、学院补充资助

根据《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博士生在读期间参加国际会议,学院予以一定资助。学院资助仅面向博士研究生(含连读转博、普博、直博),其中连读转博、普博在读期间可获得学院资助一次,直博在读期间可获得学院资助两次。

因2023年6月之前参加的国际会议多为线上形式,本次资助仅限报销会议注册费(外币)。不享受学院资助、使用导师课题或其他经费来源报销注册费的同学,也可同批次提交材料,同步完成签字审批环节。

会议注册费报销材料要求如下:

1. 会议论文接收函;

2. 注册费收据(或会议官方出具的费用明细单);

3. 注册费付款凭证(银行卡账单记录等);

4. 参加国际会议说明(见附件1模板);

5. 后换汇说明(见附件2模板);

6. 涉及到会员费等情况,需提供会员费收据、付款凭证、开通会员原因说明。

7. 若支付外汇时,已完成换汇(外币换人民币),可附银行支付人民币明细截图。报销时,直接将人民币金额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会议注册费报销流程如下:

1. 请各位同学于6月15日之前,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到明商609办公室;

2. 报销材料经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审核,由学院领导签字;

3. 支付时已经完成换汇的,根据银行支付人民币金额,直接报销人民币费用,由硕博办公室统一报销,划拨至所填报银行账户。

4. 支付时以外币形式付款的,需按照外币金额报销外汇,领回学院签字后材料,至学校财务处进行外汇报销。

5. 涉及出境参会(非线上会议)的情况,还需提供国交处同意出境批件(开会之前办理),领回学院签字后材料,前往国交处审批外汇额度。


其他说明:

以上全部工作周期预计一个月左右,提交研院申请的各类材料与提交学院补充资助的各类材料,分开两套分别提交。


附件1.参加国际会议说明

附件2. 后换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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