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实施细则

编辑:硕博教务办 发布时间:2021-09-26

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实施细则

(2021年4月修订)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目的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学术型研究生在开题前应修完所有课程学分(不含学术交流活动),做好相关学术准备,优化论文选题,导师(或导师组)要严格开题审核,做好论文选题的学术评估和开题后持续的学术指导和追踪。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

学术型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合格,并且修完所有课程学分(不含学术交流活动)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阶段。为保证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质量,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于正式答辩申请前一学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于正式答辩申请前一学年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每学年10月下旬集中安排一次,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每学年5月下旬、10月下旬集中安排两次。在境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可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开题报告会。

三、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三至五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优秀海归讲师组成。专家委员会主席由教授职称博导担任。导师可以参加专家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专家委员会的主席。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以导师组为主,参照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要求安排。

四、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一)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报告会举行2周前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至教务办公室,由教务秘书送交开题报告委员会成员,以便在开题报告会上进行有效审核和学术评估。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选题背景,文献综述,对本学科发展的理论、知识、研究视角或其他方面的贡献,论文工作大纲,参考书目。字数不少于6000字,其中文献综述不少于4000字。

(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设记录人,书面认真完整记录整个开题报告情况。

(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委员会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审查,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作出决议,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

五、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报告会举行1周前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至教务办公室,并送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至开题报告委员会成员,以便在开题报告会上进行有效审核和学术评估。

(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委员会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审查,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作出决议,填写《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

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结果按考评成绩,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档。

开题报告“通过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修改后通过者”,须根据专家委员会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在开题会结束后2周内重新提交开题报告至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

七、开题报告材料的备案和管理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后,博士研究生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两份、开题记录一份、开题报告一份至教务办公室存档,硕士研究生提交《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一份、开题报告一份至教务办公室存档。开题报告、开题记录由学院留存至该届学生毕业。

本管理办法自商学院硕博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商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docx



官方微信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86-10-82509171 rmbs@rmb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68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