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任务标准(2018年新修订)

来源: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31

一、师资博士后科研任务(校方合同版本)

(一)科研方面:1、按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不少于3篇学术期刊论文,原则上至少一篇为A类学术期刊论文、一篇为B类学术期刊论文,以上论文均需正式见刊,并与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领域相关,且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折抵。3、完成乙方安排的其他科研任务。

在站期满时,若丙方科研成果已有用稿通知却未正式见刊(仅限1篇),且用稿通知说明成果将在半年之内正式见刊,丙方可签署《出站承诺书》,先行办理出站手续,但甲方将暂扣博士后证书,待刊物正式见刊后返还丙方;若丙方文章届时未能如期见刊,除暂扣博士后证书外,甲方将按程序相应核减丙方合作导师及乙方的博士后招收指标。

(二)教学方面:完成2学分(36课时)课堂教学任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教学学分可减免:1、作为主持人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相应的高层次博士后支持项目;3、入选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一等资助。

* 学院若对科研博士后有单独科研要求,则以学院标准为主。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科研任务(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科研方面:1、按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A类学术期刊论文,或至少两篇为B类学术期刊论文,以上论文均需正式见刊,并与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领域相关,且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折抵。3、完成乙方安排的其他科研任务。

在站期满时,若丙方科研成果已有用稿通知却未正式见刊(仅限1篇),且用稿通知说明成果将在半年之内正式见刊,丙方可签署《出站承诺书》,办理出站手续,但甲方将暂扣博士后证书,待刊物正式见刊后返还丙方;若丙方文章届时未能如期见刊,除暂扣博士后证书外,甲方将按程序相应核减丙方合作导师及乙方的博士后招收指标。

(二)教学方面:完成2学分(36课时)课堂教学任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教学学分可减免:1、作为主持人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相应的高层次博士后支持项目;3、入选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一等资助。


三、自筹经费博士后(在职高校教师或自筹经费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按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

(二)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以下数量论文,两类标准可任选其一:1、不少于2篇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A类学术期刊论文或至少两篇为B类学术期刊论文)。2、不少于4篇核心期刊论文。以上论文均需正式见刊,并与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领域相关。对于选择完成4篇核心期刊论文科研任务的,可通过发表B类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专著的方式,经出站专家评审小组鉴定后,按照1:2标准折抵科研任务。

(三)完成乙方安排的其他科研任务。

在站期满时,若丙方科研成果已有用稿通知却未正式见刊(仅限1篇),且用稿通知说明成果将在半年之内正式见刊,丙方可签署《出站承诺书》,先行办理出站手续,但甲方将暂扣博士后证书,待刊物正式见刊后返还丙方;若丙方文章届时未能如期见刊,除暂扣博士后证书外,甲方将按程序相应核减丙方合作导师及乙方的博士后招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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