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务办公室 编辑:宣传信息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3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我校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1、直博生是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核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我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直博生接收工作以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为原则,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在对其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查。
4、直博生接收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 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直博生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我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五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具体审核鉴定要求参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 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和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信息应该一致。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50分);
(2)综合课:考查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5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面试30分,综合素质面试20分);
(3)跨一级学科的申请人,应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3年直博生接收工作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
4、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5、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
四、 组织接收
1、复试结束后,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制定的直博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我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我院夏令营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考生,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3、学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直博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4、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接收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拟接收名单并逐级上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拟录取名单。
5、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 其它事项
1、直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报名费(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未按规定在我校简章要求时间内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的直博生录取无效。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5、我校直博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详情可咨询:graduate@rmbs.ruc.edu.cn
人大商学院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人大商学院,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大商学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宣传信息事务办公室 邮箱:media@rmbs.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