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奖励申请补充说明

来源:教务办公室 编辑:硕博教务办公 发布时间:2021-09-18

一、参评对象:

硕士身份:2019级硕博连读生(含2021级博士1班)、2020级硕博连读生;

博士身份:2018级博士生(四年制)、2019级博士生(含直博生)、2020级博士生(含直博生)。

二、参评条件:

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无成绩挂科,无欠费记录。

三、参评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30%+科研能力*60%+素质拓展*10%

各部分成绩以在读期间全部年度为准,其中科研、素拓部分不包括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得分。学习成绩等级要求、科研成果署名要求等需符合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四、科研测算细则:

科研成果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规定字数要求,报刊类成果不少于3000字,期刊类成果不少于5000字。

科研成果AB级别以商学院中英文期刊目录(2017年版)、国际会议目录(2015年版)为准。CSSCI索引期刊以发表年份收录情况为准(不含扩展版)。

申请国家奖学金者,期刊发表署名需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附: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奖学金科研评分细则

科研成果等级

科研成果基础分

学院英文A期刊

1000分

学院英文A-期刊

800分

学院中文A 类/英文B类及以上期刊

500分

学院中文B 类/英文C类期刊 

200分

学院目录外英文核心索引期刊且IF高于1.0 

200分

学院目录外英文核心索引期刊且IF高于0.5

20分

学院国际会议论文(AB级,英文)

20分

中文C类期刊(CSSCI索引)       

20分

注:a) 上述成果类别按高分申报,不可重复计算。

      b) 独立作者100%,第一作者80%,第二作者50%,第三作者及以后30%;与本院教师、在站博士后合作,学生作者顺序依次提前。

      c) 中文C类及同等分值论文,博士生仅计入本人一作,或本院教师一作、本人二作成果。

      d) 非人大第一单位成果,硕士生中文B以上、博士生英文A-以上,正常计入加分;不符合毕业审核署名要求的,中文B以上同师门合作加分比例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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