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友办公 发布时间:2015-10-20
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发起主办,商学院校友办、商学院职业发展中心特别支持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首届本科企业家导师聘任仪式”于2015年10月10日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1979年开设了中国第一门“市场学”课程,1993年开始设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是全国高校中最早设立本科营销专业的学校。为了使市场营销人才教育培养和企业实践结合的更加紧密,使商学院市场营销系成为扎根本土、影响世界的营销人才培养基地,商学院从今年起,首次启动了本科企业家导师项目,邀请12位资深企业家校友担任2014级本科市场营销专业学子的企业家导师,与学院教师共同培养“最懂中国企业管理,善于实践的优秀营销管理人才”。这是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对本科学生来说,既有学校专业导师的专业指导,又有经验丰富的企业家校友作为实践导师,可以说是学习生涯的一大福利。
商学院执行院长毛基业教授、党委书记黄江明副教授、十一位企业家导师、市场营销系教师代表、院校友办、院职业发展中心、院教务科等学院行政老师以及2014级本科市场营销班全体同学出席仪式。副院长刘晓梅教授主持仪式。
毛基业院长首先代表商学院全体师生欢迎校友回到母校。他从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发展、校友工作等方面介绍了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希望校友们多关注商学院,多为在校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更希望校友们积极支持学院各类校友活动,见证和支持学院发展。
毛基业院长在致词中提到,“企业家导师是学校以及学院的宝贵资源,邀请企业家导师参与学院教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我们在培养中发现学生确实需要强化软技能,所以课堂外的实践教育非常重要;第二,学生越年轻,越容易犯错误,有前辈点拨会少走很多弯路;第三,由于缺乏对专业的理性理解,以及社会对“营销等同于推销”的误解,学生在分专业时,常常认为市场营销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就使该专业稍显弱势,聘请企业导师,学院也是要用行动证明学生选市场营销是对的;第四,学院目标是要做最懂中国管理的商学院,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企业家导师是指导学生实践的重要环节;最后,面对市场,面对实体经济下滑的趋势,高等教育管理也受到很大冲击,不变革不创新就等于走进死胡同,因此我们需要创新,本科生的企业家导师项目正是商学院首创的新生事物。”
毛基业院长
市场营销系副主任李东贤老师在介绍企业家导师项目时表示,这一项目是市场营销系老师们经过近一年时间筹备的结果。作为市场营销系本科专业“全过程能力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学系希望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在企业家导师的指导下,成为理解中国企业营销实务、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营销管理人才。李东贤老师强调,引入企业家导师模式,是人大本科生实行双导师制的率先一步,“企业家导师将结合学生所学课程,在专业实务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针对社会热点和企业营销问题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专题性企业参观与座谈,开设创业训练讲座;指导社会实践项目,提供实习机会;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就业指导与推荐;对学生在学习、人生及就业方面的困扰答疑解惑。”
李东贤副主任
随后,毛基业院长、黄江明书记为企业家校友颁发了聘任证书。
院领导为11位企业家校友颁发聘书
企业导师发言环节中,有的校友谈到,“导师是一个非常大的词,学习、生活中都会有导师,我们比师弟师妹年长,但学无长幼,达者为师。我们在某个领域上知道可能比较多,而从年轻人身上,我们也可以学到很多,导师与学生之间应该是相互学习的关系。”有的校友认为“营销很有用,自己的整个企业都是根据在人大学习的知识创立的,营销是与时俱进的学科,需要新技术手段的使用,特别愿意和大家一起努力。”还有校友则说,“愿意接近年轻人,了解年轻人,自己花了一年半时间研究‘二次元’,才能把产品做好,希望和大家一起做娱乐营销”。有的校友表示,“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曾得到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点拨,这些指导在自己事业、生活上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己是受益者,所以也想帮助大家。通过担任导师,希望把自己在公司二十几年的经验和未来的想法梳理出来,对大家有所启发,为学校贡献力量”。还有校友提及在麻省理工上学时对人大学生软实力优势的感受,认为这得益于学院很早就开设了案例教学课并且引入商业实践案例;更有校友表示希望自己的经验能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有所贡献,认为这是一个报答学校培育之恩的机会,也是自己再读书的过程。
刘晓梅副院长在总结中提到,企业家校友们都年富力强,虽然风格各异,但思维都非常敏捷活跃,不呆板、不僵化,非常具有亲和力,希望营销专业的同学们能珍惜机会,与导师共同努力。2014级市场营销本科班主任师瑜老师介绍了班级学生情况及企业家导师分组情况,希望同学们能主动与自己的导师保持联系,从导师身上学习更多的经验。
刘晓梅副院长
合影
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首届本科企业家导师名单
人大商学院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人大商学院,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大商学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宣传信息事务办公室 邮箱:media@rmbs.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