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MPAcc项目中心 发布时间:2014-10-09
第一条 为做好推荐免试攻读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主管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工作的参加者是我院的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以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第五条 复试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第六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报到:
会计硕士:
复试报到时间:10月10日下午15:00—16:00, 地点:明德商学楼500室。
国际商务硕士:
复试报到时间:10月1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明德商学楼706室。
2、专业课笔试:
10月12日上午08:30,学院组织所有专业学位复试考生闭卷考试(地点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会计硕士:10月11日上午08:30开始
国际商务硕士:10月13日上午08:00开始
各专业组成由5名教师参加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其中有1人为组长),对考生进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的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
•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面试记录员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
•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试教师独立给出成绩,经加权平均计算,得出面试成绩。
4、成绩确认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加权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
第七条 各专业以复试成绩总分排序,在单科成绩及格的基础上,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的“平均学分绩满分、三学年平均学分绩、专业综合排名”等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整,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商学院学生除外);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小语种申请者提交相应级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信息不属实及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笔试科目
专业课
1、会计硕士:会计学综合(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2、国际商务硕士:国际商务(包括: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跨国公司管理)。
商学院
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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