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1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第一条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工作参加者是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各专业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按照差额进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分数线

备注

1

经济类

55,55,90,90,375

含产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2

会计学

55,55,90,90,375

 

3

管理科学与工程

55,55,90,90,365

 

4

市场营销管理

55,55,90,90,365

 

5

企业管理

55,55,90,90,350

 

6

财务学

55,55,90,90,350

 

 

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满分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四项。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第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权重为30%。

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在商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0日下午3:00—4:30,地点为明德商学楼500室。

2、外语和专业课笔试:

3月21日上午8:30,学院组织所有复试考生闭卷考试(考试地点请在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3月21日下午2:00,各专业组成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面试地点和备考教室请在报到时查看)。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

·考生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由面试教师补充发问。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水平测试3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4、成绩确认与公布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录取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体检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具体要求请报到时查看。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第十一条  笔试科目  

一、外语

二、专业课笔试科目

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3、商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

4、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运筹学

5、技术经济及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6、会计学:会计学

7、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8、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包括营销理论、营销实务)

9、财务学:财务管理学

 

       商学院

      2015年3月10日

附: 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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