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办法

来源: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9-18

  第一条  为做好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工作的参加者由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服务人员组成。
  第五条 复试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试和听力,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学位的,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第六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见商学院网站。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时间:9月20日下午15:00—16:30, 地点:明德商学楼600室。
  2、专业课笔试:
  9月21日上午9:00,学院组织所有复试考生闭卷考试(地点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2.5小时。
  3、面试:
  9月21日下午14:00,各专业组成由5名教员参加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其中有1人为组长),对考生进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的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
  •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面试记录员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
  •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试教师独立给出成绩,经加权平均计算,得出面试成绩。
  4、外语听力和口试
  •9月21日下午,学院组成若干个口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每位考生在其考试时抽取题签。
  •教师按照考题发问,并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口试记录员记录每位考生的口试情况。
  5、成绩确认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口试及听力成绩加权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
  第七条  各专业以复试成绩总分排序,在单科成绩及格的基础上,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的“平均学分绩满分、三学年平均学分绩、专业综合排名”等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整,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小语种申请者提交相应级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信息不属实及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笔试科目  
  专业课
  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含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3.商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4.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运筹学
  5.会计学:会计学
  6.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7.技术经济及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8.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含营销理论、营销实务)

 

附件: 复试名单

 

       商学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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