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以下简称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多家培养单位联合发起,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2022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承办。

一、评选范围

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的学员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形式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参选和专家评审的形式,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下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证明材料》,参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参选用户使用文档》登录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评选活动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文档及系统网址请查看邮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参选。

三、论文征集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11月28日15:00前登录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提交参选论文(注意: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论文中不能出现学校、姓名、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请务必使用中国知网进行相似性检测,参选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

原则上各培养单位只能推荐2篇参选论文。评选年度被授予学位的MPAcc学员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培养单位,或上一评选年度有MPAcc学员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培养单位可额外增加2篇参选论文。评选年度被授予学位的MPAcc学员人数在20人(不含)以下的培养单位,每2年参加一次评选。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程序包括论文推荐、形式审查、匿名通讯评审、会议集中评审、组委会审批、公示六个环节,具体评选规则详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http://mpaccesc.ruc.edu.cn/info/1039/2454.htm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设优秀学位论文奖不超过30名,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2名。获奖名单将在承办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向获奖作者、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特别说明:

1.本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无需邮寄纸质版材料,相关材料均需上传至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

2.上一评选年度有MPAcc学员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培养单位可额外增加2篇参选论文,该项激励评选系统已自动识别,培养单位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3.请培养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登录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查看形式审查结果。

4.2022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在本届承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rmbs.ruc.edu.cn/)进行发布。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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