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30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18年将继续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学院对报考本院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2. 推免生接收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收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 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二)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还须满足所申请院(系)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教务处及相关院(系)的通知要求。
三、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
1. 申请方式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2.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3.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 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四、接收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五、其它事项
1. 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 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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