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易经济
主 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竞争政策
主讲人: 李青(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协调人: 石明明
时 间:2021-12-01 16:00
地 点:明商706会议室
语 言:中文
讲座摘要:
《反垄断法》第五章,明确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巨大一步。同时,作为事后“执法”规范模式,在实践中逐步提出了对行政机关有关行为进行事前规范的客观要求。2015年,国家发改委按照深改任务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参考欧盟、日本、韩国等制度设计,牵头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送审稿”。2016年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国务院发布,我国开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查对象、方式、标准等。经过几年的推进,逐步开始发挥作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义在于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竞争政策的实施。2013年中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方向。如何把制度性的要求落到实处,竞争政策包含维护市场竞争的原则,拥有《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有效工具,可以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主讲人简介:
李青,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于1985年和1988年获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先后从事价格行政执法、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政策研究、竞争政策研究与实施、竞争领域国际合作等工作。从2015年起,李青负责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国发34号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全程推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和组织实施。
近年来,主持多项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十四五”时期健全竞争政策实施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等相关课题,研究领域包括了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互联网经济与竞争政策、各国数字经济竞争市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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