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明:探索智惠化产业创新之路 数字经济助力社会综合协调发展

编辑:宣传信息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8

2020年9月19日由廊坊市政府和《经济日报》社主办的2020(第三届)数字经济大会在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隆重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教授、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数字经济创新联合实验室副理事长姚建明教授出席会议并做了“探索智惠化产业创新之路、数字经济助力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主题发言。 

他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部署,强调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也先后出台了网络强国、宽带中国、“互联网+”、智能制造、促进大数据发展、人工智能、软件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过去20年间,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 (2020年)》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总体上,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张、贡献不断增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进程报告(2019年)》也指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增长,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7%。数字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产业数字化增加值占数字经济比重达80.2%,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主引擎地位进一步巩固,向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 

可以看出,抛去今年爆发的疫情这一突发性事件,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无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各主体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助推了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恢复生产和生活、解决应急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和重要的新兴力量。

但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与以往任何一种经济形态相比,基于互联网链接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数据资源价值的内创性,数字经济不断影响着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持续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观念,进而也带来了各行业各主体运行模式、运行生态以及运行体系的重大调整和改观,加速整个社会关系的重塑和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尽管当前人们对数字经济关注较多,但真正认识和理解数字经济本质的还较为有限,特别是把数字经济转型当成信息化改造和升级的观点和实践还较为普遍。 

因此,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逐渐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正确理解数字经济,如何跳出传统的信息化转型思维,更好地将数字经济涵盖的跨界、融合、共享和生态等特征,卓有成效地运用于各行各业各主体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的综合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也是数字经济能否持续发展、激活未来潜能的根基。 

而不论在地方数字经济发展,还是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主体(如企业等)在数字经济转型中面临的各种各类问题(如数字经济基础知识的普及有待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理念和实践需要进一步普及和落地;数字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均衡性和充分性有待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数字化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跨界融合和协同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增强等)则具有明显的普遍性。 

例如,某制造企业,在进行自身的数字化转型时,试图全部使用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以实现黑灯工厂,结果导致大量员工下岗和失业。显然,从数字经济的本质角度讲,这种单纯机器换人的行为并不能够算作成功的数字化转型,因为数字经济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关系的发展而独立运行。自动化设备与员工都是有价值的社会资源,数字经济转型的目的不是用一种资源代替另一种资源,造成这种资源的浪费,而是要更好地利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运行模式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给社会综合协调发展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再比如,某知名房地产公司,为了进行数字化转型,一方面开发自动化房建设备(房建“机器人”)代替人工,另一方面,试图开发自动化无人餐厨设备设施进行业务拓展。我们尚且不论其自动化房建设备能否实现建筑质量的达标,无人化餐厨烹制的饭菜是否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也不论是否真正做到了全流程的“无人”,但就其房建“机器人”和无人化餐厨软、硬件设备设施等的技术含量而言,仍然属于较低端的机电技术产品,与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技术设备还相距甚远。因此,投入资金资源来重复开发已经成熟的低端技术含量产品,无疑造成了社会资料的浪费。 

可以看出,在当前的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由于对数字经济本质理解的观念滞后与实践上的粗放式落地,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利用的不协调现象较为普遍,这显然与数字经济赋能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初衷相悖,也可能导致上述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换句话说,发展数字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充分协调和利用社会资源,更好地将数字经济涵盖的跨界、融合、共享和生态等特征,卓有成效地运用于各行各业各主体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的综合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并不是单纯的个体技术改造或不同资源的简单替换。

而要实现这一目的,我们需要用新的思路和理念看待数字经济。 

众所周知,数字经济是用数字技术支撑起来的经济活动。数字技术的成功运行又需要包括数据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在内的底层技术进行支撑。 

当前我们谈到的数智,也就是数字技术的简称,数智也就是基于数据的智能,其实现的基础也在于数据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 

简单地讲,数智是数字技术的逻辑基础,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技术支撑。数据与智能是实现智慧的基础,智慧是数字经济赋能各行各业各主体所期望实现的目的。而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角度讲,智惠的价值则要远远大于智慧。 

在这里,我们可以给智惠进行一个界定,即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模式支撑起来的,以普惠为目的的智慧化经济和社会活动。普惠的对象则是社会中需要得到惠泽的各个主体。可以说,只有从惠泽对象的角度出发,来重构社会关系以及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重新梳理,才能创造出具有更大经济和社会价值的经济活动。显然,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最高级形态,因为其已经跳跃出企业单一追逐经济利益的范畴。

可以说,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惠泽社会,就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社会的尊重,也就能够实现在多大程度上得到社会资源的认可,进而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这显然是一个个体与社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健康循环。 

以润泽科技为例,通过挖掘卡车司机的具体痛点和需求,提出工惠驿家的模式,在工会驿家的基础上,通过校企双方联合研讨,拓展了惠工模式,打造出惠工、惠农、惠民在内的智惠产业创新城模式,使惠泽的社会对象进一步得到了拓展,形成了一大主题特色;而润泽提出的新仓购模式则打破了传统有历史、有品质、有潜力产品供需之间的屏障,基于新仓购数字化平台将包括各方社会资源(如政、产、学、研、企、社、民、媒等)进行有效整合与共享,实现惠企与惠民的有效衔接与跨界融合,打造出了智惠产业创新城的另一主题特色。 

可以看出,润泽的智慧产业创新城模式涵盖了智惠驿家与智慧仓购,实现了惠工、惠农、惠民、惠企等一系列惠泽活动,对各类惠泽对象的各类价值诉求进行了有效挖掘与创新,从吃、穿、住、行、用、医、商、娱、教等各个方面对社会资源进行了有效挖掘和利用,打造出了有利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的经济活动,在理念和模式上充分体现了数字经济的本质。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可以看出,随着后疫情时代国际国内局势和形势的不断变化,打造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如何更好地实现服务贸易数字化,更好地实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而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已经成为各地区经济布局和社会发展的核心方向引领。 

在党中央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到来之际,面临新的不确定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我们展望未来,需要从六个“新”的角度进行数字经济发展的探索,即新环境、新格局、新视野、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通过对这六个“新”的把握和梳理,我们需要充分整合和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优势禀赋,运用数字经济的强大推动力,打造出超智“惠”型社会,实现数字经济发展与社会的综合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数字经济发展的美好画卷已经展开,我们期待看到,在不远的将来,随着我国新基建的进一步发展,“万物互联”的进一步实现,数字经济与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相融合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各个地区、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每个个体都能享受到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同时,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水平也会得到巨大的飞跃。

人大商学院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人大商学院,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大商学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宣传信息事务办公室 邮箱:media@rmbs.ruc.edu.cn

官方微信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86-10-82509171 rmbs@rmb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6828号-1